跨城破局多重抗辩,淮安XX为企业追回35万+货款
在淮安XX公司与贵州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XXXX民初XXXX号】中,江苏XX王梦静律师接受原告A公司委托,面对跨城诉讼、被告多重无理抗辩的复杂局面,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功底和有力的庭审辩驳,成功为企业锁定债权,全额追回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充分彰显了专业商事纠纷律师在企业维权中的核心价值。
一、案件简介
原告淮安XX公司与被告贵州XX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20XX年X月至X月,双方通过“XX系统”平台先后签订4份《XX购销合同》,被告分4次向原告采购布草,合同总金额XXXX元。
合同明确约定:默认送货上门,物流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需在原告发货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收货,通过平台或授权第三方支付货款;若逾期付款,按未付货款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方需承担对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原告按约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仅陆续支付货款XXXXX元(含第三方代付款项),剩余XXXX元货款迟迟未付。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合法经营权益,A公司委托王梦静律师提起诉讼。
二、案件经过
接受委托后,王梦静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核心争议难点:一是跨城诉讼带来的沟通与证据核验不便,被告住所地位于贵州,需兼顾两地司法程序衔接;二是被告提出多重抗辩,包括“合同未实名认证不生效”“4份合同并案诉讼剥夺诉权”“需追加平台方为第三人”“原告改变送货方式违约”等,试图混淆案件焦点;三是利息及费用主张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确保诉求合法合规。
针对上述难点,王梦静律师制定了“证据闭环+焦点击破+程序合规”的三维维权策略。首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一是4份《XX购销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条款;二是微信聊天记录、发货凭证,佐证原告已按约供货且被告未提出异议;三是付款记录,包括被告直接支付及第三方代付的凭证,清晰核算欠款金额;四是律师费发票、保函费发票及诉讼代理合同,证明原告为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与合同约定形成完整证据链。
其次,深入研究《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及案涉合同条款,精准解构法律适用要点:一是明确合同效力,被告已实际履行收货、付款义务,即便未实名认证也不影响事实合同关系的合法性;二是驳斥“并案诉讼违法”的抗辩,4份合同均为同一双方、同一交易类型,合并审理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未剥夺被告诉权;三是论证无需追加平台方,原被告系合同直接相对方,平台仅为付款授权主体,不影响双方权利义务认定;四是针对“原告改变送货方式”的抗辩,提交聊天记录证明送货方式系双方协商一致,且被告已实际收货未提异议,该抗辩无事实依据。
庭审中,王梦静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有力辩驳:一是系统呈现证据体系,清晰佐证买卖关系成立、原告已供货、被告欠款的核心事实,让法院充分认可案件真相;二是逐一回应被告多重抗辩,结合事实与法律逐一击破,指出其抗辩逻辑矛盾(如既否认合同效力又认可第三方代付);三是明确利息及费用主张的合法性,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律师费及保函费,同时认可法院对过高利息的合理调整,展现务实维权态度。
此外,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胜诉难执行”,王梦静律师在立案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成功冻结被告银行存款XX万元,为后续债权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三、案件结果
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梦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贵州XX公司支付原告货款XXXXX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XXXXX元、保函费XXX元;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
判决明确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仅对过高的利息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对保函费按比例支持,累计为原告追回经济损失超XX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四、律师价值
本案的成功处理,为跨城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优质维权范本。王梦静律师凭借严谨的办案态度、精准的策略制定和高效的实战能力,在复杂局面中为企业扫清维权障碍,充分彰显了专业商事律师在保障企业经营权益、化解商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