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人民法*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案情简*
当事人郑X与被告某村委会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2016 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通*当地公*资源交易*发布招标信息,郑X中标后,于*月与村委会就案涉工程*基础及主体框架、装修、主体非框架及水*三个部分分别*订《合同书》。合同约定工程*2016年4月28日开工、2016年10月15日竣工,承包**为包*包*,付款方*为全*资,工程*收合格后*上级专项*款到位即支*,拨款差额部分三年*付清,中标价分别*十七余*元、十七余*元、十五余*元,最终*款以实际测量工程*为准。
合同签订后,郑X按约进场施*,期间完成*签证变更相**作,并于2016年10月如期完工。2016年11月,案涉工程*某村委会验收合格。后*某工程**管***有*公**核定价,三份工程*竣工结算价分别*二十余元、三十余元、十五余元,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某村委会仅支*部分工程*,剩余四十余元**X多次催讨仍未支*。郑X委托本所周**律师,向*山*人民法*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剩余*程*四十余元*利*(以该金*为基数,自2019年12月 1 日起按一年* LPR 标准计*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二、办案经*
2025年9月,玉山*人民法*立案受理本案,依法*用简***公*开庭审理,郑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某村委会负责人郑XX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过程*,周**律师*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证据,用以证明***同关*、工程*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催款事实。
三、案件结果
法*审理认为,郑X与某村委会通*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郑X已按约完成**且工程*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工程*构成*约。关**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审计*定价款”的抗辩,法*依据《最高*民法*关**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问题的解*(二)》(法*2018 20号)第十二条规定,认定双**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在验收时*成*致意见,且村委会未在法*限定时*内提出鉴定申*,审计*门的审计*为行政监督,不能*为法*判决依据,故对该抗辩不予支*。
关***,因双**约定逾期付款利*计*标准,依据《最高*民法*关**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问题的解*》(法*2004 1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结合合同中“拨款差额部分三年*清 的约定,法*支*郑X主张*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利*的诉求,确定按中国*民银行发布的一年*同期同类贷款利*计*。
最终,法*依照相***及司***规定,判决如下:1. 某村委会于*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郑X工程*四十余元*逾期付款利*(以四十余元*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按年**4.15%计*至款项**完毕*);3.案件受理费*某村委会负担。我方**诉讼请求均得到法*支*。
四、律师*值
在本案处理过程*,委托律师*介入为郑X合法***实现提供了关*保障,具体价值体现在以下方*:
证据梳理与固化:律师*助郑X全*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整的证据链,包*证明*同关*的《合同书》、证明*程*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经*告盖**认)、证明*款事实的律师*及邮寄记录等,确保各项*张*有**证据支*,为法*采信相**实奠定基础。有*催款与程*铺垫:在诉讼前,律师*表郑X出具《律师*》,明*告知村委会欠款金*、付款义务及逾期后*,既履行了合理催告程*,也为后*诉讼主张**起算时*等关*节点提供了事实依据,同时*免了 “怠于*款” 可能*生的不利*响。
庭审抗辩与法*适用:针对村委会提出的 “需审计*审计*定价款” 的抗辩,律师*确援引《最高*民法*关**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问题的解*(二)》相**定,明*双**达成*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为不影响法*对结算价款的认定,成*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维护了郑X主张*结算金*的合法*。
利*主张*精准把控:律师*合合同约定的 “拨款差额部分三年*清” 条款,以及相*****关***计*标准和*算时*的规定,协助郑XX*利*主张*依据和*体计*方*,最终*法*支*了郑X的利*诉求,确保其权**到全*弥补。
诉讼流程*业化推进:律师***与案件立案、庭审等程*,准确把握诉讼时*、证据提交期限、法*适用等关*问题,有*提升了诉讼效率,确保案件在法*框架内有*推进,最终*现了郑X “收回剩余*程*及利*” 的核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