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离婚纠纷,保障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赵XX(化名)与孙XX(化名)因婚姻关系破裂,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婚生女的成长权益,赵XX委托辽宁XX齐钰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确定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明确探望权行使方式等事宜。
二、办案经过
案件受理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由审判员许可独任审判,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齐钰律师作为赵XX的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在接受委托初期,律师详细听取了赵XX的诉求及案件相关情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婚生女的出生信息、双方经济状况等关键证据。
庭审过程中,齐钰律师围绕赵XX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获得婚生女抚养权的核心诉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充分阐述事实与理由,同时兼顾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及法庭沟通协商。考虑到诉讼离婚可能对子女成长造成的不利影响,律师积极响应法院的调解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的同时,也注重平衡双方利益,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三、案件结果
经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效力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1. 赵XX与孙XX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 婚生女(2024 年 4 月 7 日出生)由赵XX抚养,孙XX自 2025 年 5 月起,每月 5 日前向婚生女名下指定银行账户(XXX,账号脱敏处理)支付抚养费 2300 元,直至婚生女年满 18 周岁止;
3. 孙XX享有探望婚生女的权利,具体探望时间为每月第 2 周、第 4 周的周六或周日;
4.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50 元,由赵XX自愿承担;
5. 双方无其他纠纷。
该调解结果既满足了委托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又明确了婚生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相关事宜,充分保障了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