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骆XX
原告代理律师:杨XX律师
被告:郝XX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2024年*,骆XX在整理亡夫郝XX遗物时,发现一组异常*XX流水:近90万**妻共同存款,在丈夫生命最后*个月里,被分多次转入其与前妻所生女儿郝XX的账户,而她对此毫不知情。一边*妻子坚持夫妻共同财产被单**分,另一边*女儿认为父亲的转账承载着生前心意与补偿;当亲情与财产发生正面碰撞,一场围绕“赠与是否成*”的法*争议,在北京市朝阳*人民法*正式展开。
01.案情介绍
1996年,骆XX与郝XX登记再婚,各自带着年*的孩子组成*家。当时*XX的儿子已经12岁,而郝XX的女儿郝XX仅7岁,成*没有*缘却朝夕相*的兄妹。然而五年*,12岁的郝XX抚养**更为母亲所有,她随之远赴加拿大,与父亲相*重洋,聚少离多。
骆XX与郝XX在国*相*相*,过着平*温*的生活。夫妻二人主要经*来源为工资及退休收入,名下XX账户中积累了一定数额的存款。2023年*XX被确诊肺癌晚期,病情急转直下。女儿郝XX闻*赶回北京探望,为父亲购置新手机、办理电话卡,病榻前的郝XX感慨女儿带来了“最需要的快乐**心”。2024年5月,郝XX病逝。
然而在丈夫病重期间,骆XX全*不知,郝XX账户中竟有*90万**多笔悄然转至郝XX账下,直到丈夫去世三个月后,骆XX才在一次查*中震惊地发现了这一切。更令她心寒的是,转账之时*是郝XX在京陪护之际。她无法*解,30年*夫妻,丈夫为何*生命最后*段,将如此巨额的共同财产瞒着自己悉数转给女儿。
骆XX思虑再三后,委托郝XX的兄长郝XX通*微信联系郝XX,要求郝XX归*这笔款项*,郝XX拿出了一份落款为2023年10月的《声明》。在这份由郝XX签字按印*文*中声明“愿将我名下拥有*房*的我的份额以及现金*额,全*由我的女儿郝XX继承”,郝XX据此坚称款项*部分来自祖*母赠与,一部分是父亲对未付抚养**补偿,拒绝归*。
面对郝XX的拒绝,将近七旬的骆XX深感双*背叛——丈夫的隐瞒、继女的冷*。沟通*果后**她下定决心,于2024年10月走进北京XX,委托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追回属于*的那*夫妻共同财产。
02.案件焦*
本案看似是简**“赠与的转账是否该还”,实则牵扯出再婚家*中几个尖锐而典型的法*问题,构成*庭审交锋的焦*:
第一,涉案款项*性质问题。近90万**转账究竟属于*XX与郝XX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如郝XX所主张*其中包*爷爷奶奶的赠与和*亲的抚养**偿?
第二,赠与行为的效力问题。郝XX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将大额款项*给女儿,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个人意愿或履行补偿抚养**由主张**?
第三,郝XX生前所立的《声明》性质是遗嘱还是赠与的意思表示?这份声明**为生前的转账行为提供合法*支*,或者这根本是两个独立的法*行为?
03.办案经*
杨XX律师*受委托后*速判断,本案属于*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处分争议。郝X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偶同意,将大额资金*入女儿账户,已触及共同财产处分的法*边*;而被告方*试图通*多重抗辩为该行为寻找合法*。对此,杨XX律师*有*入情绪化指责,而是直接回到赠与纠纷的核心结构:财产性质与处分权*。
第一步:梳理证据,锁定财产属性;案件推进的首要任*,是明*涉案款项*法*性质。杨XX律师*助骆XX系统梳理并固定关*证据,包*XX转账流水、账户客户信息表、微信沟通*录、婚姻关*证明*及郝XX的死亡证明*。
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XX出具的转账明*及客户信息表。该证据清晰呈现了资金*转出时*、金*、频次及接收账户,显示近90万**金*发生于*姻关*存续期间,且来源为郝XX的工资、退休金*日常*余。被告未能*供任**据证明*笔款项*有*人财产属性,亦无法*明*系特定来源、专款专用。
基于*述证据,杨XX律师*庭审中明*主张:涉案资金*法*于*XX与郝XX的夫妻共同财产,任**方*无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第二步:多线论证,逐一驳斥抗辩理由;
首先,被告主张*账系郝XX基于*爱,对女儿长期经*支*的自然延续,部分款项*涉及祖*赠与或抚养*偿。杨XX律师*出,情感动机不能*代法*要件。根据《民法*》第301条关**同共有*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同共有,任**方*分共同财产,应*取得另一方*同意。郝XX单**大额资金*出,本质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未经*有*骆XX同意,其法*效力不应*认可。
其次,针对“祖*母赠与”的说法,杨XX律师*出,被告未能*交任**据证明*在明*的赠与意思表示、具体的赠与金*及资金*向,相**张*留在口头陈*层面,应*法*担举证不能*不利**。
最后,对于“抚养**偿”的抗辩,杨XX律师*一步**,抚养***具有*续性、合理性和*被扶**实际需要相*配的特征,而非在短时*内一次性支*巨额资金。更为关*的是,被告早已成**年,客观上已超出法*抚养*务期间,该理由在法*上难以成*。
第三步:否定“善意取得”,厘清法*边*。针对被告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杨XX律师*出,郝XX作为郝XX的女儿,明*父亲已再婚并建立新的家*关*,应*清楚*亲名下资金*多属于*妻共同财产。在此背景*,其在母亲骆XX完全*知情的情况*,接受父亲多次大额转账,显然不符*善意取得所要求的“善意、不知情”要件。通*对证据的精准锁定与对抗辩逻辑的层层拆解,案件逐步*归*清晰的法*判断轨道之中,为后*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04.判决结果
经*法*审理,北京市朝阳*人民法*作出判决,基本支*了杨XX律师*诉讼请求:一、确认郝XX与被告郝XX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二、被告郝XX于*判决生效后*日内向*告骆XX返还90万*。
05.律师**
本案看似是一起赠与引发的家*财产纠纷,但其核心远不止于*情与金**拉扯。它深刻地揭示了在婚姻、血缘与法*交织的复杂关*中,个人意愿的实现必须*守法*的边*。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红*”:本案再次强*了《民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权*保护。任**方*因家*日常*活需要,擅自对大额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赠与、转让),尤*是赠与给原配偶子女等特定对象,极有*能*认定为无效。
第二,真实意愿与合法*式须*合:郝XX将财产给女儿的意愿可能*真实的,但实现意愿的路*必须*法。通*私下转账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条法*风险极高*路*。更为稳妥的方*应*:通*订立合法**的遗嘱来安*个人财产份额;若涉及对子女的经*帮助,最好能*配偶协商*致,并保留相**通*录。
第三,证据意识在家*事务中的关*作用:被告的主张*能*采信,核心在于*据不足。在家*经*往来中,即使是亲人之间,对于*额、性质特殊的款项,也应*留必要的书面约定、说明*沟通*录,避免日后*说无凭。
第四,再婚家*财产规划的紧迫性:本案是再婚家*财产矛盾的典型缩影。对于*有*前子女的再婚人士,提前、透明*进行财产规划至关*要。这包*通*协议明*婚前财产范*、约定婚后*分财产的归*,以及用遗嘱等方*明*身后*产分配,从*最大限度减少身后*能*生的家*纠纷,既保护配偶权*,也实现对自己子女的关*。
06.案件总结
《朱*家*》有*:“宜未雨而绸缪,毋*渴而掘井。”此言用于**财产管*,尤*贴切。
郝XX作为父亲对女儿的愧疚与关*,乃人之常*,其心可悯。但作为其配偶的骆XX,丈夫的隐秘操作和*女的拒绝态度,留给她的情感创伤可能*要更长时*来愈合。
如果家*成*间能*更加开放地沟通,更加尊重彼此的权*,更加平**处理不同亲情关*,类似的纠纷本可以避免。夫妻之间关**产的共识,父母与子女之间关**产安*的透明*流,都*维护家*和*的重要基础。
从**角度看,本案清晰地划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边*:婚姻关*中的财产决策应*基于***共识和*明*通;任**方*得以个人意愿或家*关*为由,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法*的判决维护了这一基本原则,也为类似家*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的司**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