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来源:
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书
开劳人仲字[2025〕*号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污水净化工作,2023年12月*日申请人工作过程中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仲裁委员会调解:
2025年1月,经本院主持调解,三方自愿就受伤赔偿进行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及工伤待遇等共计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支付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前支付25000元、2025年2月前支付25000元、2025年3月前支付25000元;
3、若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申请人有权就全部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自2025年1月起按照3.1%年利率支付申请人利息;
4、上述金额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本案所涉及纠纷已一次性解决。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和纠纷,双方当事人就此事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
本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开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年 月 日
段彪永律师点评:
这个案件非常的惊险。开远的这位工伤工友,受伤之后和老板签了一个《和解协议》,老板只赔偿6万元,事后觉得很亏想维权,但是一直拖着。受伤后快到一年的时候(仲裁时效届满),他又到我的直播间咨询,我分析他的和解协议赔偿太少,可以撤销,可以再次维权。在我的建议下第二天就上来委托,终于赶在最后一天向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在仲裁院的调解下,老板又支付75000元,工友非常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