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 李XX(化名),女,2006年出生,刚步入社会、工作经验较少的年轻人
辩护人: 王睿琳律师
李XX系2006年出生的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因家庭经济困难,于2025年通过某兼职平台寻找工作机会。期间,其被一则"数字人民币充量兼职,日结300-500元"的招聘广告吸引,联系对方后被告知仅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测试转账"即可完成充量任务。
在对方诱导下,李XX提供了本人名下银行卡及身份信息,并根据对方指示,向3个不同账户各转账2元人民币。后该银行卡因涉及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流转被公安机关冻结,李XX于某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王睿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李XX并详细了解案情,发现本案存在以下关键辩点:
一、主观故意层面: 李XX刚步入社会,工作经验较少,对"数字人民币"等新兴概念认知有限,主观上完全没有犯罪的故意。其接受兼职时,对方明确告知系"正规平台测试任务",且承诺支付合理报酬。从常人认知角度,向3个账户转账共计6元人民币,在任何人看来都只是一笔微不足道的测试操作,完全无法预见如此小额、少量的转账行为会涉及违法犯罪,李XX无从知晓所涉资金为犯罪所得,缺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要求的"明知"要件。李XX曾称当晚即删除了"数字人民币"APP,后又称期间该兼职"头目"曾要求其将手机交予对方操作,进一步印证其被操控、利用的事实。
二、社会危险性评估: 李X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陈述全部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其行为系被诱骗实施的"测试转账",转账金额极小、次数极少,未实际获利或仅获少量"兼职报酬",无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
三、家庭特殊情况: 李XX父母离异,自幼由祖母抚养长大。其祖母现年逾七旬,身患重病(附医院诊断证明),长期需人照料且医疗费用高昂,李XX系祖母实际赡养人及精神支柱。若对其批准逮捕,将导致祖母无人照管,家庭陷入绝境。
案件结果
羁押第33日,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李XX立即予以释放。
本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实现有效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世未深、被诱骗参与犯罪的年轻人"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