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XX与某某技术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
判决时间: 2024 年 3 月 27 日
判决法院: 杭州市富阳区XX
代理方: 原告(米XX)
案件类型: 公司经营(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起因:
米XX原系杭州某某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后受杭州某某公司唯一股东浙江某某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指派,于 2023 年 2 月担任杭州某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2023 年 6 月,浙江某某公司单方解除与米XX的劳动合同,停缴其社保、停发工资,米XX自此不再参与杭州某某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工作。后米XX多次通过邮件等方式要求两公司办理涤除其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手续,浙江某某公司予以拒绝,杭州某某公司因经营困难无人处理相关事宜。米XX为消除法定代表人任职的潜在法律风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
律师作为米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了米XX的劳动合同、人事任命文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社保停缴记录、要求变更登记的邮件记录等证据,同时调取了杭州某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决定等工商资料。诉讼中,被告浙江某某公司抗辩称米XX拒绝交接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导致无法变更登记,且其任期未满应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律师针对该抗辩逐一反驳,举证证明浙江某某公司已单方作出免除米XX法定代表人职务的通知,双方的委托关系已终止,且米XX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后,丧失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础。公司以“拒绝交接”、“任期未满”为由拒不变更登记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主张公司作为登记义务主体,应依法履行涤除登记的法定义务。
结果:
胜诉,杭州某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涤除米XX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案件受理费由杭州某某公司承担。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律师精准把握本案核心争议点,围绕“公司已作出免职决定”、“劳动关系解除丧失任职基础”、“公司系涤除登记的法定义务主体”三个关键方面,全面收集并提交证据,有效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同时,律师援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向法院充分论证了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米XX的诉讼请求,成功为其涤除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消除了因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的失信、债务连带等潜在法律风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