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曲延波律师
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关键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大化降低了委托人的刑事处罚后果。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2017年,委托人王X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北省XXX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湖北省XXX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诈骗罪,向湖北省XXX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27日,王X在互联网上冒充游戏客服,谎称出售游戏分,致使被害人转账5200元购买,被害人发现受骗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资金流向冻结相关银行卡,后在王X到银行查询时将其抓获。案发后,王X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

曲延波律师担任王X的辩护人,律师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查阅卷宗材料后,确定了从轻辩护的思路,并在庭审中提出多项辩护意见:1.被告人王X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2.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3.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4.被告人家属已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5.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电信诈骗,建议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总结

湖北省XXX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王X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

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王X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悔罪、系初犯偶犯、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其他辩护意见未予采纳。同时法院认定,王X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结合其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王X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家属已预缴),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作出了拘役四个月的量刑判决,辩护人的从轻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有效采纳,实现了委托人从轻处罚的辩护目标。

律师价值

1. 精准辩护思路制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分析证据材料,精准确定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思路,围绕案件关键情节展开辩护,为庭审辩护奠定坚实基础。

2. 全面有效举证质证:庭审中,律师针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专业举证质证,充分向法院阐述王X具有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的量刑考量因素。

3. 专业辩护意见表达:律师在庭审中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核心要点被法院依法采纳,成为法院对王X从轻量刑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法院作出了相较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更轻的判决,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 全程法律指导协助: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为委托人及家属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协助家属完成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事宜,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关键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大化降低了委托人的刑事处罚后果。

  • 1970-01-01
  • 孝昌县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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