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李XX北京市某小区保安队长。2025年2月,李X在巡查时发现外来人员赵X在小区内散发小广告,遂将其带至保安室询问,要求其写下保证书,整个过程约40分钟。赵X离开后报警,称被非法拘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李X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过程
非法拘禁罪刑事辩护律师赵XX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收集关键证据。赵律师调取了保安室门口的监控视频,证实赵X在40分钟内可自由进出,李X从未阻拦;收集了赵X散发的数百张小广告实物,证明其行为已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还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其他保安和业主,证实李X行为系正常履行职责。
赵XX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援引《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指出:第一,拘禁时间极短,仅40分钟;第二,李X无任何暴力、威胁行为;第三,赵X人身自由未受实质限制;第四,李XX履行保安职责,主观上无犯罪故意。赵律师还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整理多起类似情节被不起诉的案例。
判决结果
2025年4月,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赵XX律师意见,认为李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评析
本案的成功在于准确运用“情节显著轻微”的出罪条款。赵XX律师通过客观证据还原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成功为客户争取到无罪结果。这再次证明,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在早期介入、阻断追诉方面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