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王俊杰律师 在线
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04
    服务人数
  • 97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通过梳理八年租赁关系及多份补充协议,精准锁定违约节点及连带责任主体,成功促成合同解除并获支持租金、违约金及房屋占用费。面对被告违约金过高抗辩,有效运用合同约定及损失论证,确保三个月租金标准的解约违约金全额获赔。同时,巧妙利用保证金抵扣规则,实现债务快速清偿。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上海XX公司与上海XX公司、上海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解除合同并获支持租金、违约金及关联方连带责任

案件详情:

2018年7月,上海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我方委托人)与上海XX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C公司承租XX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商铺,租赁期限8年。后经补充协议,承租方变更为上海XX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并由C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1月,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赁面积及租金标准(月租金43191元)。

但B公司自2024年6月起长期拖欠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虽经多次催讨及前次诉讼调解,B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且于2025年9月30日擅自闭店停业。XX公司遂委托王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租、违约金、物业费、水电费、房屋占用费及没收保证金等。

法院经审理认定:B公司长期欠租且擅自退租构成根本违约,支持解除合同;判令B公司支付欠付租金323932.5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至日万分之二)、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25年10月1日至12月5日)及违约金129572元(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同时,C公司依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物业费、水电费诉请,因XX公司未提供代付凭证被驳回;没收保证金因与违约金性质重复未获支持,但保证金先行抵扣违约金及占有使用费。

我方诉讼请求(变更后):

1.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5年9月30日解除;

2. 判令B公司返还租赁房屋;

3. 支付拖欠租金323932.50元(2025年2月16日至9月30日);

4. 支付租金滞纳金(按日万分五计算);

5. 支付物业费130509元及滞纳金;

6. 支付水电费34214.72元及违约金;

7. 支付擅自解约违约金129572元(三个月租金);

8. 支付房屋占用费(按日2879.40元计算至实际搬离);

9. 没收保证金173076元;

10. 判令C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违约责任的认定及损失范围。王律师精准把握合同约定,成功论证B公司长期欠租及擅自闭店构成根本违约,推动法院支持解除合同。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法院虽将滞纳金标准从日万分五下调至日万分二,但全额支持了三个月租金的解约违约金(129572元),并允许以保证金先行抵扣,最大限度挽回委托人损失。同时,通过补充协议中的连带责任条款,成功将C公司纳入债务承担主体,增强了债权实现的保障。尽管物业费、水电费因证据问题未获支持,但整体诉讼策略有效维护了委托人核心权益。


  • 2026-01-01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王俊杰律师
王俊杰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俊杰律师
5.0分服务:604人服务天数:975
王俊杰律师
13502202****2063 执业认证
  • 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诉讼仲裁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七路18号国际航材中心C2栋601室
王俊杰律师,现为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工...
  • 183 5039 9931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