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委托人系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因与多名借款人、担保人就大额借款本息偿还及担保责任承担产生争议,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委托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担保人责任认定两项结果不服,委托北京XX乌鲁木齐XX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仅认定主债务人与一家担保公司承担还款责任,且擅自将双方约定的逾期利率调低,同时以 “口头附条件担保” 为由,免除另外两名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导致委托人债权实现范围大幅受限。
承办律师接收委托后,全面梳理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流水、录音证据、关联案件判决等全案材料,精准锁定一审两大核心错误:
1.一审法院在各方均未对利息标准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主动调低合法约定的逾期利率,违反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规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一审仅凭单方录音即认定担保附生效条件,无书面协议佐证,亦与《还款协议书》明确约定的连带担保条款相悖,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二审庭审中,承办律师围绕合同约定效力、担保责任条件、利息计算合法性三大焦点充分举证质证,明确案涉《还款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自愿对全部本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存在附条件生效情形;约定年利率未超法定上限,法院无权主动调整。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承办律师代理意见,作出二审改判:
1.撤销一审错误利息标准,改判按双方约定合法年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撤销一审免除担保人责任的判项,认定两名担保人对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保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主债务人与全部担保人共同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民间借贷 + 多人连带担保纠纷,核心争议集中在法院能否主动调整合法约定利率、书面担保责任是否因口头主张附条件免除。
一审法院错误突破当事人约定、片面采信单方口头陈述,导致委托人债权保障落空;二审法院严格依据书面合同与证据规则,纠正一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错误,最终实现委托人本息全额支持、全部担保人担责的诉讼目标,充分体现民间借贷案件中 “书面约定优先、证据裁判为王X 的裁判规则。
三、律师价值
1.精准纠错,扭转一审不利局面:快速定位一审两大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错误,构建完整上诉逻辑,实现二审全面改判;
2.严守证据规则,否定不当抗辩:严格区分书面协议与单方口头陈述,击破担保人 “附条件担保” 的免责主张,固定担保责任;
3.维护约定效力,保障债权足额实现:依法主张当事人合法约定的利率标准,否定法院擅自调减利息的行为,最大化委托人财产权益;
4.全流程专业把控:从证据梳理、庭审对抗到判决落地,全程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确保委托人合法债权得到完整、高效的司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