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因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就离婚、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遂委托河南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子女抚养权及夫妻共同财产。
二、办案经过
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与原告深入沟通,全面梳理双方婚姻状况、子女成长细节及共同财产明细,明确原告核心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取得三名子女抚养权并获得核心车辆财产所有权。 案件受理后,律师第一时间研判案情,认为双方对离婚无实质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具备调解结案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曹方律师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充分阐述原告抚养子女的优势条件,结合子女实际成长情况,向被告释明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原则;同时就夫妻共同车辆的归属及分割,提出合理方案并出具相关依据。
针对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曹方律师提前为原告制定沟通策略,既坚定维护原告核心权益,又兼顾调解效率,多次协助原告与被告进行理性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
三、案件结果
在曹方律师的专业推动下,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三名子女均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归原告所有;双方无其他争执。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调解协议经各方确认后即刻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