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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在线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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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中,李律师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既尊重案件客观事实,客观呈现股权转让的真实约定及履行情况,也坚决维护三被告的合法权益,通过专业的代理工作,精准厘清股权转让标的边界、各方责任划分,成功反驳原告的不合理诉求,助力反诉胜诉,避免了被告方的不必要损失。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李X律师与同事共同接受被告郑X、郑XX、林X的共同委托,担任其与原告(反诉被告)吴XX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吴XX以郑X、郑XX、林X未按约定移交公司相关权益、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诉至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转让款、定金及赔偿损失,合计953181元,并要求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庭审过程中,被告郑X依法提起反诉,请求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吴XX继续履行协议、支付剩余转让款2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并承担违约金及反诉费用。经法院审理查明,郑X系福州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实际股东,郑XX为该公司工商登记借名股东,林X系郑X配偶。2022年4月,郑X与吴XX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80万元价格转让某某公司股权,吴XX支付定金50万元及部分转让款后,郑X、郑XX已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吴XX成为某某公司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实际经营公司。后吴XX以郑X等人未移交XXX平台店铺及仓库存货为由,拒绝支付剩余25万元转让款,并提起本案诉讼。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研读股权转让协议、转账记录、工商变更资料等全部证据,结合双方诉辩意见,制定针对性抗辩及反诉代理策略,全程参与庭审,依法维护三被告的合法权益,反驳原告不合理诉求,助力反诉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股权转让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一是案涉股权转让标的是否包含XXX平台店铺及仓库存货;二是原告吴XX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是吴XX是否应继续履行转让款支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郑X、郑XX已按约完成股权过户义务,吴XX已实际持有公司全部股权并经营公司,其合同目的已实现。
庭审中,李X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代表三被告提出精准抗辩意见,并助力反诉,核心要点如下:一是林X并非本案适格被告,其仅系股权转让款指定收款人,并非案涉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不应承担任何还款及赔偿责任;二是案涉股权转让标的仅为某某公司自建站相关股权权益,XXX平台店铺系郑X个人所有,与公司无关,双方协商转让时明确约定不包含该平台,转让协议中亦未提及XXX平台相关内容,吴XX主张转让标的包含该平台及仓库存货无事实及合同依据;三是郑X、郑XX已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移交公司相关权益,吴XX已实际经营公司,其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协议、返还款项,于法无据;四是吴XX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25万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资金占用费,支持郑X的反诉请求;五是吴XX主张的经济损失,系其经营公司产生的正常成本,并非因被告违约导致,不应由三被告承担,其系自身经营不善、盈利未达预期而歪曲事实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李律师的抗辩及反诉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判令吴XX与郑X继续履行案涉《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吴XX向郑X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5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驳回吴XX的全部本诉请求;驳回郑X的其他反诉请求。李律师通过精准抗辩,成功厘清股权转让标的边界,免除了林X的诉讼责任,驳回了原告的全部不合理诉求,同时助力反诉胜诉,确保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诉讼目标。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研判案情,锁定争议核心,制定双向代理策略:接受三被告委托后,李X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研读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资料、转账记录等全部证据,深入分析双方诉辩焦点,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股权转让标的范围”“被告是否违约”“林X主体资格”及“反诉请求的合法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抗辩+反诉”双向代理策略,一方面精准反驳原告的不合理诉求,厘清各方责任边界;另一方面全力支持郑X的反诉请求,主张吴XX的违约责任,确保代理思路全面、精准,直击案件关键。
2.  专业庭审抗辩,精准阐述意见,助力案件胜诉:庭审过程中,李X律师充分发挥民商事代理专业优势,围绕核心争议要点展开精准、有力的抗辩及反诉代理。一方面,重点论证林X的主体资格问题,明确其仅为指定收款人,与案涉股权转让无关,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详细阐述股权转让标的仅为公司自建站权益,XXX平台系郑X个人财产,双方无任何关于该平台转让的约定,彻底反驳原告的核心诉求。另一方面,针对反诉部分,清晰举证郑X、郑XX已按约履行股权过户义务,吴XX已实际经营公司,其拖欠剩余转让款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继续履行义务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认可郑X放弃部分违约金的处分行为,确保反诉请求合法、合理。通过清晰的逻辑梳理、扎实的证据质证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促使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实现驳回原告诉求、支持反诉核心请求的诉讼目标。
3.  全程精细化代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从接受委托到案件审结,李X律师与同事密切配合,全程履行代理职责,提供精细化、全流程的民商事代理服务。庭审前,细致查阅卷宗材料,核实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多次与三被告沟通,了解案件细节、股权转让协商过程及后续履行情况,精心撰写答辩状、反诉代理词,梳理庭审要点,预判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庭审中,规范发表代理意见,针对原告的诉讼主张及证据逐一质证、反驳,精准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充分维护三被告的辩论权,全力为当事人抗辩并推进反诉进程;庭审后,及时向三被告反馈庭审情况,解读法院裁判思路,告知其判决履行、上诉权利等相关事项,确保三被告的知情权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  坚守执业初心,彰显民商事代理专业价值:本案中,李X律师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被告方及反诉方代理职责。既尊重案件客观事实,客观呈现股权转让的真实约定及履行情况,也坚决维护三被告的合法权益,通过专业的代理工作,精准厘清股权转让标的边界、各方责任划分,成功反驳原告的不合理诉求,助力反诉胜诉,避免了被告方的不必要损失。李律师用扎实的民商事代理专业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彰显了律师在股权转让纠纷中“精准抗辩、维护权益、助力胜诉、促进司法公正”的专业价值和责任担当,践行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执业使命。


  • 2022-11-01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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