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杨子圆律师 在线
云南正旭律师所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77
    服务人数
  • 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采纳了杨子圆律师的部分核心代理意见,被告的核心诉求即婚生女的抚养权得到法院支持,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作出公平分割,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亦得到有效保障。

案件详情

离婚纠纷中抚养权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分割案

案件简介

原告甲X与被告乙某于 2019 年自由恋爱并同居,2020 年生育女儿丙某,后办理结婚登记。2025 年 6 月,原告甲X以被告乙某无业、不参与家庭经济建设且存在婚内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丙某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乙某委托杨子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辩称同意离婚,但原告所述事实与理由不符,同时主张婚生女由其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500 元),并依法分割案涉车辆、银行贷款、共同债权等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

办案经过

杨子圆律师接受被告乙某的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核实细节,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逐一制定抗辩思路:

1. 针对原告所述 被告无业、家庭开支均由原告承担,律师收集了被告父母向被告转账用于家庭及子女生活的凭证、被告临时务工的相关证明,证明被告并非无业,且其父母亦有经济支持投入家庭生活,被告因抚养年幼子女暂未稳定工作具有合理性;

2. 针对原告所述 被告存在婚内不正当关系,律师对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指出该证据来源合法性存疑、内容不完整,无法证明原告主张;

3. 针对抚养权问题,律师结合婚生女丙某未满八周岁、自出生后长期由被告照料陪伴、在被告父母居住地就读幼儿园的事实,主张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应由被告直接抚养,并提交子女生活照、就医记录、就读证明等证据佐证;

4.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律师明确案涉自建房非原被告共同建设,不应分割;案涉XXX为共同财产,被告曾出资 20000 元,且车辆贷款及银行 200000 元贷款实际由原告支配使用,原告出借给案外人的 117000 元为夫妻共同债权,应依法平均分割,同时对原告可能存在的高利转贷行为向法庭提出核实意见。

庭审中,杨子圆律师就双方证据进行充分质证,针对抚养权归属、财产债务分割的核心争议点,结合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强调抚养权分割应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应根据实际出资、使用情况公平分割。

案件结果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作出民事判决,采纳了杨子圆律师的部分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如下:

1. 准予原告甲X与被告乙某离婚;

2. 婚生女丙某由被告乙某抚养,原告甲X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 25 日前支付抚养费 5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3. 案涉斯柯达小型汽车归原告所有,剩余车贷由原告清偿;

4. 原被告对案外人享有的 50000 元共同债权及利息由原告享有,原告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支付被告 25000 元;

5. 原被告共同向银行的 200000 元借款由原告偿还,被告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支付原告 100000 元;原告向被告父亲的 5000 元借款由原告自行清偿,其余各自经手债务各自清偿;

6. 上述款项折抵后,被告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支付原告 75000 元;

7. 案件受理费 150 元,由原被告各负担 75 元。

该案中,被告的核心诉求即婚生女的抚养权得到法院支持,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作出公平分割,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亦得到有效保障。


  • 1970-01-01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子圆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子圆律师
5.0分服务:477人执业:7年
杨子圆律师
15305201****5750 执业认证
  • 云南正旭律师所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腾冲世纪城福建路1段6号商业05号6号7号8号商铺
个人简介 杨子圆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曾任职某院,现任某检察院人民听证员、保山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保山市律师协会...
  • 150 8758 3630
  • yzy05889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