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件名称: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判决时间: 2025年9月16日
判决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 原告
案件类型: 损害赔偿
代理结果: 胜诉
案件主要内容和争议:
2024年4月,张XX入职某某公司承建的项目担任建筑工人,同年5月在施工架上摔落受伤,经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裂伤等,医嘱多次建议休息,累计误工天数44天。张XX主张按日薪250元计算误工费,要求某某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1992.69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对事故承担责任,以及误工费、误工天数的核定。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律师积极收集门诊病历、收费票据、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充分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务关系、受伤事实及工资标准。办案过程中,明确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义务,存在完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针对误工费计算,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及医嘱合理核定误工天数和收入标准,最终帮助原告成功获赔相应款项。
办案 办案心得:此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是关键,需重点固定劳务关系、受伤经过、损失凭证等核心证据,明确过错责任划分,才能有效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