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被告人范XX在校学生,2023年,因一时糊涂先后以虚构共同投资公司再发行股票获利、谎称拥有低价手机的方式,分别骗取被害人钱款,累计诈骗金额达50多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2023年11月范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被取保候审。
2025年6月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范X犯诈骗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范X因涉嫌诈骗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其家属委托江苏XX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范X,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主观心态及案发后的行为表现;仔细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梳理证据脉络,精准分析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同时与范XX属积极沟通,协助其与两名被害人进行赔偿协商。在辩护律师的推动下,案发后及案件审理过程中,范XX属代其向两名被害人全额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范X亦真诚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案件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罪轻辩护意见:其一,被告人范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依法构成自首,且其自首的主动性和供述的真实性、完整性均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其二,被告人范XX初犯、偶犯,犯罪时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较小,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一贯表现良好,恳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其三,被告人范X在案发后及审理过程中,已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化解了社会矛盾,恳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其四,被告人范X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可从宽处理;其五,考虑到被告人范XX在校学生,若对其判处实刑,将彻底中断其学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二、案件总结
本案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核心内容如下:
1.被告人范X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2.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
被告人范X虽因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面临重刑,但其在辩护律师的专业辩护及协助下,最终获判缓刑,既受到了应有的刑事教育,也得以继续完成学业,避免了实刑处罚对其人生的重大影响。
三、律师价值
1.快速介入案件,精准把控辩护方向: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会见、阅卷工作,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精准定位本案的核心量刑情节——自首、全额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在校学生身份等,确定了“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方向,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动退赔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针对诈骗案件中退赔谅解是重要酌定从轻情节的特点,辩护律师积极搭建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协助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最终推动被告人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不仅为被告人争取到关键的量刑加分项,也切实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精准梳理法定酌定情节,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庭审中,辩护律师紧扣《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的自首情节进行精准论证,明确其符合减轻处罚的法定条件;同时对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酌定从轻情节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案件事实和量刑指导意见,发表层次清晰、有理有据的罪轻辩护意见,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的各种从宽情节。
4.结合被告人特殊身份,争取缓刑适用:辩护律师充分考虑被告人系在校学生的特殊身份,从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出发,向法院阐述对其适用缓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既能够通过刑罚对其进行惩戒教育,又能保留其继续学业的机会,避免实刑对其个人发展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同时结合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最终成功说服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5.全程协助认罪认罚,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在案件审查起诉及审理阶段,辩护律师全程协助被告人参与认罪认罚程序,向其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确保其在自愿、明知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与公诉机关就量刑建议进行沟通,推动公诉机关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且该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刑事诉讼权利。
本案是典型的在校学生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刑事辩护案例,辩护律师充分发挥专业刑事辩护能力,精准把握案件量刑情节,积极推动退赔谅解,结合被告人特殊身份提出合理化的缓刑辩护意见,最终帮助被告人实现了“减轻处罚+缓刑”的辩护目标,既让被告人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又体现了刑法的教育和挽救原则,充分彰显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分析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