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X故意伤害罪,双X,男,双X与邻居4人聚餐,其中发生口角,与邻居一人互相殴打一起,邻居落入下风就返回家中持刀返回双X处,双方又扭打在一起,邻居又落入下风。两次落入下风的邻居到公路上辱骂双X,双X不堪辱骂又扭打在一起。3日后邻居报案,鉴定轻伤二级。
本案经律师与公安沟通:
一、违法现场涉及三处,三处分别从属不同的法律性质:第一个是在家中,双方互殴,此时双方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现场是邻居持刀返回,双X有正当防卫的理由;第三现场是邻居站在公路上辱骂,邻居涉嫌违法挑唆。既然有三个现场且三个现场都有殴打,那么就无法认定是哪一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有可能互殴时造成轻伤二级我方委托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若是在第二场景那么我方正当防卫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的未遂甚至是故意杀人的未遂,需要认定对方当时的主观故意,若是轻伤二级是第三个现场造成的,那么邻居也有违法挑唆的事实。但不论是哪一个现场造成的轻伤二级已经无从考证,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
二、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无法认定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无法认定双方发生纠纷时伤势是否达到轻伤级别。
本案最终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未正式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