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刑量刑变缓刑!盐城顾晨骋律师成功辩护特大跨境诈骗案
一、案例简介
本案系江苏省XX湖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特大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号为 (2025) 苏XXXX 刑初XXX 号。涉案团伙以 “A公司” 为幌子,在柬埔寨、菲律宾等地设立诈骗窝点,通过开发控制赌博平台、虚构彩票导师与刷单返利等手段,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涉案总金额高达 939 万余元,涉及被害人数十名,社会影响重大。
被告人XX(绰号 “XX”)系该团伙技术部软件测试工程师,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XX委托江苏XX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顾晨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卷宗证据,精准锁定从轻量刑情节,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理想判决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案件经过
20XX 年 X月,XX通过网络招聘入职涉案 “A公司” 技术部,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负责平台系统测试与 BUG 排查。其入职后被安排至境外窝点工作,20XX 年 X月至 20XX 年X月期间,参与犯罪时长约XX个月,非法获利XX万元。
该团伙并非单纯开设赌场,而是以赌博平台为伪装,通过预设开奖号码、控制输赢、限制提现、修改银行卡号等方式直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依法构成诈骗罪。XX作为技术测试人员,为诈骗平台运行提供技术支持,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案发后,XX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XX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结合其参与时长、获利金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顾晨骋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入职背景、工作内容、参与时长、获利情况、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全面审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同案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出入境记录、平台操作记录等证据,厘清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与作用,明确从犯、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低等关键从轻情节,形成完整辩护思路。
庭审中,顾晨骋律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重点发表辩护意见:一是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二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可从宽处理;三是当事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仅从事技术测试工作,未直接实施诈骗话术沟通、资金收取等核心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四是当事人愿意积极配合退赃退赔,主动降低案件危害后果,恳请法院综合全案情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案件结果
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顾晨骋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该判决结果相较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成功实现从实刑到缓刑的重大突破,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同时,法院判决责令其继续退出违法所得,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律师价值
本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属于电信网络诈骗中情节严重的案件,同类被告人多被判处实刑。顾晨骋律师在重大复杂共同犯罪案件中,展现出深厚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与严谨务实的办案态度,核心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精准定位案件性质,厘清当事人责任边界
本案涉案团伙行为易与开设赌场罪、帮信罪混淆,顾晨骋律师准确把握诈骗罪构成要件,认可指控罪名的同时,清晰区分当事人在技术团队中的从属地位,明确其仅提供测试支持,未参与平台核心控制功能开发,未直接接触被害人,避免当事人被拔高追责、过度担责。
全面挖掘从轻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
律师细致梳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低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当事人家庭情况、就业背景,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辩护观点,说服法院在重罪框架下给予最大幅度从宽。
坚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量刑最优结果
在公诉机关已出具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顾晨骋律师不满足于简单认罪,而是通过专业辩护强化从轻理由,推动法院采纳缓刑意见,将二年一个月实刑变更为缓刑,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践行专业刑事辩护理念,彰显法律温度
本案是特大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中的技术人员辩护典型案例。顾晨骋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为同类技术人员涉诈案件辩护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