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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蓉律师 在线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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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黄蓉律师结合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精准计算欠付劳务费用金额,明确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庭审中就案件核心争议点与被告充分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我方关于劳务提成费约定及付款责任主体的核心观点,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的劳务款及利息赔偿。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原告A】系案涉钢结构劳务实际施工人,【被告A】为XX公司,【被告B】为钢结构工程公司,【原告A】班组挂靠在【被告A】名下为【被告B】提供钢构件制作及安装劳务。双方就20222月至20231月期间的劳务费用产生争议,【原告A】主张【被告A】支付欠付承包费用几十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B】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为【被告B】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款项范围内担责,且双方约定按工程量每吨50元计算劳务提成费,【被告A】扣款无依据。【被告A】辩称款项已与【被告B】结清,无需承担责任;【被告B】辩称已付清劳务费,原告主张的提成费无合同依据,且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黄蓉律师作为【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其参与本案诉讼。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在2021年度结算中存在每吨50元的劳务提成费约定,2022年度【原告A】向【被告B】生产负责人发送的结算资料中明确了该提成费,对方未提出异议,应认定双方存在该约定;【被告A】与【被告B】签订的合同中【原告A】签名非本人所签,对其无拘束力。同时,法院认定【原告A】与【被告B】存在直接劳务合同关系,【原告A】与【被告A】为挂靠关系,结合【原告A】提交的结算明细表,确认【被告B】尚欠【原告A】劳务款十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支付【原告A】劳务款十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1. 案件事实梳理与证据固定:黄蓉律师黄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涉劳务合作的完整流程,包括2021年度无争议结算资料、2022年度微信结算记录、劳务决算单、银行交易明细等,固定【原告A】实际施工、双方结算过程及被告欠款的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证明劳务提成费约定及欠款事实奠定基础;

2. 核心争议抗辩与法律关系界定:针对两被告的抗辩意见,重点围绕“劳务提成费的约定效力”“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展开抗辩,举证证明2022年度提成费系延续2021年交易习惯,且【被告B】对该提成费未提出异议,同时结合挂靠的实际情况,明确【原告A】与【被告B】存在实质劳务合同关系,【被告B】应承担付款责任;

3. 扣款争议质证与权益主张:针对【被告A】的扣款主张,逐一质证并提出异议,明确原告对不合理扣款不予认可,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与【被告A】的内部扣款争议可另行处理,避免原告权益在本案中受损;

4. 诉讼请求精准主张与庭审辩论:结合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精准计算欠付劳务费用金额,明确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庭审中就案件核心争议点与被告充分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我方关于劳务提成费约定及付款责任主体的核心观点,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的劳务款及利息赔偿。


  • 2024-1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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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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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蓉律师,现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及公司与商事部委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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