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李X因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某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事宜,委托河北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9 年,某地产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需求,向李X借款若干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 6 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同时约定,若某地产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视为严重违约,需承担借款金额 1% 的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后,某地产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李X多次催告,仍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支付,严重损害了李X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维护自身权益,李X委托张志来律师提起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明确诉讼请求:
1.判令某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本金若干元;
2.判令某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按借款金额 1% 计算);
3.判令某地产公司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本案诉讼费用由某地产公司承担。
同时,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借款协议》、银行交易清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及款项交付事实。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二、案件总结
本案审理过程中,某地产公司对借款事实、逾期还款行为及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予以认可,仅以公司暂无资金为由提出延期还款请求,原告方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下,未同意对方一次性延期还款的方案。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终审判决:
1.判令某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李X借款本金若干元、违约金若干元;
2.判令某地产公司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 3.1%)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某地产公司全部负担。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李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借款本息及违约金的偿还义务被司法文书明确确认,为后续强制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律师价值
1.精准梳理案情,明确维权诉求:接受委托后,律师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 —— 民间借贷逾期还款纠纷,结合《借款协议》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既主张核心借款本金,又依法主张违约金及逾期利息,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经济利益,确保维权方向清晰、合法。
2.完善证据链条,夯实胜诉基础:律师围绕借贷关系核心事实,全面收集《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借款交付、期限约定及违约事实,让对方无抗辩余地,为法院采信原告主张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依据。
3.高效推进程序,实现快速维权: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律师熟练掌握程序规则,协助委托人快速完成立案、举证等流程,避免冗长诉讼周期,最终以一审终审方式结案,大幅缩短维权时间,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司法保障。
4.全面保障权益,明确执行依据:法院判决不仅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还明确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及履行期限,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有效规避了委托人后续回款的潜在风险,切实保障了其财产权益的实现。
5.深耕民商事领域,彰显专业能力:本案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熟悉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高效推进案件并实现全面胜诉,彰显了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