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消费者在某百货门店自选购物时,拿取货架玻璃水杯过程中,因水杯杯盖未盖紧、陈列位置诱导及商家安全警示不足,水杯掉落破碎致消费者左手严重受伤,经诊断为左手环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断裂并手术治疗。消费者就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索赔,商家以消费者自身过错、已尽警示义务及产品合格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引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办案经过
本人翁鹏威律师接受伤者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
1. 固定诊疗证据:收集伤者病历、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明确伤情、治疗费用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核心赔偿依据。
2. 还原事发经过:结合门店监控视频,厘清伤者受伤系商家陈列瑕疵、杯盖未盖紧、警示不足导致,并非伤者单方过错。
3. 梳理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证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商家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 庭审抗辩:针对商家提出的伤者自身过错、过度医疗、扩大损失等抗辩意见,逐一提交证据反驳,明确伤者合理损失范围,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合理赔偿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商家存在杯盖未盖紧、陈列方式诱导拿取部位、安全警示不明确三大服务瑕疵,应对伤者损失承担主要责任;伤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审慎注意义务,自行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商家赔偿伤者各项合理损失23180.86 元,伤者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案件圆满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