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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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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原告以相邻房屋被改为经营性民宿、存在违规搭建与噪音污染,影响其正常居住并造成身体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停止经营、恢复住宅用途、拆除相关设施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我方代理案涉房屋承租人参与诉讼,主张承租人合法承租房屋、无违法经营及侵权行为,原告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办案经过

1. 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核实房屋租赁协议合法性,确认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未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与用途。

2. 针对原告主张的经营行为、违建、噪音及损害赔偿等核心诉求,逐一收集证据反驳,指出原告证据无原始载体、未现场踏勘、无法证明侵权事实与因果关系。

3. 庭审中明确阐述法律观点,强调案涉房屋未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或违规经营,原告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系自身疾病导致,与本案无关。

4. 协助当事人固定原告使用震楼器、恶意投诉等事实,明确保留追责权利。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案涉房屋存在经营性使用、违规搭建及侵权事实,其全部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代理的承租人一方胜诉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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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成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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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系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我主要致力于建设工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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