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女,身份证号码:******************,朝鲜族,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6日被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6日被取保。2020年12月18日被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取保,2021年11月19日解除取保,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办案经过
本案犯罪嫌疑人申XX被采取刑事挽留强制措施后,其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本律师介入,因犯罪嫌疑人被异地羁押,家属对于案情几乎完全不了解,对于案件走向完全不明朗。因此,抓紧了解案情是关键。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办理各种手续,订机票,马不停蹄赶赴江西。主要任务和目的:第一,会见了解案情,掌握真实的案件情况。第二,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办案机关对案件看法,沟通取保事宜。第三,争取成功取保。因担心异地人生地不熟悉,本律师提前与江西当地的同学朋友联系,做好了到达接待、车辆、路线等事先准备,保证了到达目的地后,顺利展开工作。因为事先已经联系好了看守所,了解了当地看守所会见的要求,所以顺利会见嫌疑人。通过几次会见了解到,嫌疑人是在某游戏平台参与类似某赌的游戏,同时被发展为代理。因其上线涉嫌开设赌场犯罪被牵涉本案当中。但其参与时间较短,不但没有获利,而且输了很多钱。了解案情后,本律师抓紧时间与办公机关沟通,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了五点理由:第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开设赌场罪”犯罪构成要件,不应以开设赌场罪被羁押,主要是其行为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的条件。第二,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延长提请逮捕情形,延长拘留期限没有法律依据。第三,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丝毫没有主观恶性。只是单纯参与某赌,虽被发展为代理,但并没有发展下线,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第四,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调查,态度非常积极,没有再犯的现实危险。第五,犯罪嫌疑人本身比较虚弱,羁押后受环境和心理等综合因素影响,身体非常不适,不宜对其继续羁押。经过与办案机关的反复交涉,积极建议办案机关预先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最终成功为申XX争取取保。在取保候审期间,本律师并没有放松对案件的跟进,在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后,积极与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终,律师意见被采纳,办案机关主动撤回案件。案件历时两年,最终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嫌疑人彻底恢复人身自由,摆脱了被刑事追责的风险。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行为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开设赌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公安机关主动撤回案件,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