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代理被告方
侵权事实:网店销售商品侵犯原告第19394**号“L*L*L*M*N”及第19394**号“Ω”注册商标权。
我方核心诉求
以最低成本达成和解,避免高额判赔;
争取分期付款缓解经营压力;
彻底关闭纠纷避免后续追责。
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达成协议:
立即停止侵权:永久禁用涉案商标;
分期赔偿:总额10万元分三期支付(2023年4月-6月按3万、4万、3万执行);
纠纷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成本优化: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原告承担。
代理律师总结
本案通过三重策略实现止损:
主动承认侵权:降低对抗性,换取调解空间;
分期方案设计:将10万元赔偿拆解为三期,保障网店持续经营能力;
彻底免责条款:明确“再无纠葛”阻断后续风险。
关键突破:在原告跨国维权背景下,将潜在高额判赔锁定为可控分期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