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子公司负责人受贿案 —— 自首认定翻盘,量刑大幅下调
案情:王XX系建投旗下某子公司负责人,2022年因涉嫌受贿被监委留置调查,留置结束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家属委托本人介入为其提供辩护服务。经过阅卷,其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本人对罪名供认不讳,故经过协商,本人为其提供罪轻辩护。其核心要点有二,其一,在监委尚未对王XX采取措施之前,王XX自书案件经过及悔罪文件并向监委主动说明情况,该情况未被检察院认定为主动投案,该事实的认定牵涉自首的成立与否,其二,本案系由另外一起案件牵连引出,另外一起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审判,且判决在本案开庭之前已经生效,该起案件与本起案件存在牵连,案件事实类似,罪名相同,但判决较轻,本案检察院指控量刑明显较重。
在审判环节,经本人申请调取相关证据,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法院采纳本人意见,对王XX成功认定自首,其量刑被下调,最终判处王XX四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