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典型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案情完整简介
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婚后因沟通不足导致矛盾加深。原告曾起诉离婚被驳回,此后双方长期分居,感情未能修复,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分割等问题。被告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若法院判决离婚则要求合理划分抚养、财产及债务事宜。原告委托律师代理本案,依法维护自身及子女相关权益。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婚姻关系、子女情况、财产债务及分居事实,梳理此前诉讼与双方沟通记录;结合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最优方案等要点,拟定诉讼请求与庭审思路;庭审中围绕感情破裂、子女利益最大化、财产与债务处理原则充分陈述意见,协助法院查明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曾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仍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方面,按照双方意愿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两名子女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人,互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中,车辆归被告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偿还;房屋及相关债务因产权与证据问题,不予一并处理,可另行主张。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