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与【被告A】经媒人介绍相识,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婚后【被告A】存在醉酒、赌博、擅自处分家庭财产等行为,导致双方因经济问题频繁争吵,2018年12月起双方正式分居。【原告A】曾于2021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仍未改善,依旧处于分居状态,【原告A】遂委托魏建明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层自建房),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被告A】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A】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结合子女意愿及生活环境稳定性,判决两名子女由【被告A】直接抚养,【原告A】每月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所有的三层自建房归【被告A】所有,【被告A】向【原告A】支付房屋补偿款50000元,该补偿款与【原告A】应支付的抚养费依法折抵后,明确了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律师价值
1. 离婚事由的精准举证: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核心证据,包括第一次离婚判决书、分居证明、【被告A】赌博及擅自处分财产的相关证据等,精准援引《民法典》中“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的规定,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充分依据,确保离婚诉求得到支持。
2. 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平衡方案设计: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律师结合子女意愿及实际抚养现状,与委托人沟通后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标准,避免因抚养问题产生过多争议;针对三层自建房的分割,提出“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补偿款”的合理方案,既符合财产实际使用情况,又保障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同时推动补偿款与抚养费折抵,减少双方后续履行成本,实现“一次诉讼解决多重争议”。
3. 缺席诉讼的权益保障:面对【被告A】未到庭应诉的情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向法院完整出示结婚登记材料、子女户籍信息、财产权属证明等关键证据,清晰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确保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能够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全面维护委托人的离婚自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相关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