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某建设工程劳务实际施工人,2015 年承接某住宅项目 7 号、8 号楼劳务施工,完工后经结算,总包方尚欠大额工程款未付。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案涉款项涉及农民工工资,维权压力巨大。委托人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总包方、连带责任人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项目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二、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事实固定:全面梳理《劳务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单、付款凭证、承诺书等核心证据,固定工程施工、结算、欠款及担保的完整事实链条,明确各方法律关系与责任主体。
2. 法律关系精准界定:依据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厘清实际施工人、总包方、担保人、发包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欠款金额计算依据与利息起算标准。
3. 庭审策略制定:针对各被告抗辩意见,逐一提交证据反驳,重点论证连带责任人的担保责任、工程款结算效力,清晰阐述欠款事实与法律依据。
4. 欠款金额精准核算:核对已付款项,剔除无委托人确认的付款,依法核算最终欠付工程款本金,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本律师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1. 总包方与共同责任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委托人欠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2. 连带担保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驳回委托人对发包方的诉讼请求(因无证据证明发包方欠付工程款)。本案委托人核心诉求得以实现,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获法院支持,有效保障了实际施工人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