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从实刑变缓刑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近些年越来越频繁出现一个罪名“帮信罪”,该罪名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十分相像,要搞清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信罪的核心区别,首先要明白,行为发生阶段、主观明知程度及行为方式的不同,二者虽常因“两卡”类案件交织,但法律定性截然不同。
本案当事人,因听信朋友的话,以为只是简单的代拿快递,但该快递里的物品确实上游诈骗犯罪集团所诈骗的黄金,但本案当事人并不清楚,且因为是实际操作者,被列为了第一被告,羁押于太和县看守所4个多月,后辩护人介入后,从法律关系和性质定性,与检察院争取,最终与检察院达成一致,我方当事人情节轻微,虽然实施了拿的行为,但并不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要策划人、牵头人,最终同意取保并予以缓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