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起诉【被告A】,请求确认合同解除、退还超付工程款33万余元、支付工期违约金24万余元,两项诉求合计近58万元。【被告A】辩称工期延误系原告管线协调不到位、工程量增加、原告逾期付款及疫情不可抗力共同导致,且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律师代理后,启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厘清工期责任、工程款支付节点及违约金计算依据,法院最终大幅调低违约金,经工程款品迭后,委托人仅需支付2万余元,驳回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
案件总结
本案围绕合同解除、工期违约、工程款结算、违约金调减四大焦点展开。律师通过司法鉴定固定工程量、精准划分责任、依法调整违约金,将近58万元索赔压降为2万余元,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
律师价值
1. 关键程序主动把控:果断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权威鉴定意见推翻原告单方结算结果,固定已完工程真实造价,掌握案件主动权。
2. 责任边界精准切割:逐一剥离原告原因、疫情不可抗力、工程量变更等免责与减责事由,清晰界定工期延误主次责任,否定原告全部归责主张。
3. 违约金强势调减:依据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结合实际损失与过错程度,将24万余元违约金大幅调低至5万元,直接减少损失近20万元。
4. 款项统筹最优计算:将已完工程款、已付款、违约金全面品迭核算,最终将付款义务锁定为2万余元,实现诉讼利益最大化。
5. 全流程专业应诉:从证据组织、庭审抗辩到判决执行,全程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高效化解工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