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女方隐瞒婚史、虚构怀孕骗婚,律师助男方全额追回彩礼与金器
案件简介
男方与女方经网络相识相恋,女方隐瞒自身已婚已育、曾流产的事实,虚构怀孕即将生产的情节,骗取男方信任后举办订婚仪式。男方依习俗向女方及其父母支付大额彩礼并赠送贵重金器,双方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后男方发现女方全程欺骗,遂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返还聘金、金器及恋爱期间支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办案经过
1. 证据固定与梳理:代理律师全面收集订婚彩礼转账凭证、金器购买记录、消费单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固定女方虚构怀孕、隐瞒婚史及收取彩礼、金器的完整事实。
2. 法律关系厘清:结合民法典及彩礼纠纷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认定女方及其父母共同收受财物,均为适格返还主体。
3. 庭审与主张:庭审中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完整证据链,指出女方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当庭明确诉请: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彩礼 190000 元、全额返还涉案金器,并由对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4. 缺席审理应对: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律师依据证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采信全部核心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1. 女方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男方彩礼190000 元;
2. 女方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男方全部金器首饰(总价值 33870 元);
3. 驳回男方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女方及其父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