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与林X签订店铺转让合同,约定林X以 22 万元转让茶饮咖啡店,王X支付 10 万元后,以林X提供虚假经营数据构成欺诈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已付款并赔偿损失,林X委托律师提出反请求,要求王X支付剩余 12 万元转让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合同条款,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庭审中重点提出核心意见:案涉合同转让标的为设备及品牌资产,未将经营数据作为缔约前提或定价核心,仅为参考依据,王X缔约系基于行业前景预期,且其提前参与店铺经营并认可经营状况,后期经营不佳系自身能力与市场风险所致,林X行为不构成欺诈;王X主张撤销合同已无事实基础,且其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律师对王X提交的公证证据提出合法性异议,否定其欺诈主张的证明效力。
仲裁庭采纳律师全部核心意见,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驳回王X全部仲裁请求;支持林X反请求,裁决王X支付剩余 12 万元转让款、违约金及 6000 元律师费,本案全部仲裁费用由王X承担。
本案中,律师精准把握合同核心条款与仲裁裁判规则,有效驳斥对方欺诈主张,清晰界定违约责任归属,通过专业抗辩实现委托人反请求全部支持,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是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中抗辩与反请求并举的典型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