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XX盗窃案判决书归纳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刘航律师 在线
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专业
    用户评价
  • 热情
    服务态度
  • 193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帮当事人把复杂的事变简单,把不确定的变确定。

案件详情

王XX盗窃案判决书归纳

一、基本信息

·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xxxx市xx区人民法院

· 案由:盗窃罪

· 裁判日期:2026 年

二、当事人信息

·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xx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王XX

三、案件事实

xxxx年xx月xx日 13 时许,被告人趁被害人在牡丹江市xx区某小区打麻将之机,潜入被害人位于xx区xxxx小区的家中,对床垫、床头柜、衣柜、衣服口袋、窗台等处翻找财物,未窃得财物后离开。经检验,涉案房屋锁芯无异常开锁痕迹。被告人于当日在xxxx市xx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公诉机关指控及量刑建议

1. 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2. 量刑意见:被告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系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辩护人辩护意见

1.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2. 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六、法院裁判理由

被告人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辩护人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

七、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x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刑期自 2025 年 xx月 xx日起至 2026 年xx月xx日止,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刘航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刘航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194
刘航律师
12310202****4409 执业认证
  • 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诉讼仲裁 婚姻家庭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爱民街319号
刘航律师个人简历 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览 刘航律师,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事业拓展部负责人,牡丹江市律协专业委员会...
  • 198 8993 0567
  • 1988993056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