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厉XX律师:拆迁权属疑难案二审全胜,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号(20XX)鲁XX民终XXX号,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案涉房屋登记在L某名下,但由L某乙出资建造并长期居住至拆迁,后L某乙与村委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DX(L某配偶)、LXX(DX之子)以法定继承为由,起诉主张案涉房产全部或90%拆迁权益归其所有,一审法院认定L某与L某乙为共有关系,判决DX分得1/6产权置换份额,DX、LXX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改判房产归其所有或占有90%份额,并由L某乙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不动产登记与实际出资、长期占有不一致时的权属认定,以及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涉及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法定继承、拆迁补偿等多重法律关系,事实跨度近30年,证据认定难度大。
二、律师辩护经过
厉XX律师接受L某乙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开展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
厘清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全面梳理房屋出资、建造、居住、产权证书保管、户籍迁移、村委证明、证人证言、亲属关系等全部事实,明确房屋由L某乙出资建设、长期居住、产权证书由其长期持有,L某仅为代办登记,未实际占有使用。
精准抗辩,反驳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登记即所有”“虚假证明”“举证责任倒置”“LXX尽赡养义务”等主张,逐一驳斥:指出村委证明与宅基地收据不冲突,证人证言与居住事实相互印证;强调谁主张谁举证,上诉人未提供赡养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LXX与L某未形成抚养关系,无权继承。
立足法理,支撑权属认定:结合农村善良风俗与司法实践,论证宅基地登记人与实际出资建房人不一致时,应按出资、占有、使用、管理等客观事实认定权属,一审认定兄弟二人共有符合客观实际,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攻坚,稳定案件走向:二审中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强化实际出资、长期居住、无争议存续二十余年等核心要点,推动二审法院全面采信抗辩观点。
三、判决结果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厉X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
驳回DX、LXX的全部上诉请求;
维持一审判决(L某乙享有5/6产权置换份额,DX享有1/6份额,LXX不享有权益);
二审案件受理费XXX元由上诉人DX、LXX负担。
本案二审终审胜诉,彻底锁定L某乙的核心拆迁利益,驳回上诉人超额主张,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四、律师价值
复杂案件精准破局:面对登记权属与实际权属冲突、历史事实久远、继承关系交织的疑难案件,精准抓住出资、居住、证书保管三大关键,构建不可动摇的事实逻辑。
法律适用专业严谨:严格遵循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准确界定继父母子女关系成立要件,有效驳斥上诉人不合理主张,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不仅成功驳回上诉人90%份额的超额诉求,还确认L某乙享有绝大部分拆迁安置利益,免除其二审诉讼费用负担,实现全面胜诉。
彰显专业代理价值:以扎实的证据梳理、严谨的庭审表达、成熟的纠纷处理能力,为农村房屋权属、拆迁继承类纠纷提供优质代理范本,体现资深律师处理疑难复杂民事案件的专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