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 “委托人”)与某县自然资源局就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签订服务合同,约定由委托人完成土地、房产、林权等多项数据整合工作,合同总价款 326 万元。项目完成并经整改验收合格后,自然资源局以项目未完全验收、不满足付款条件为由,长期拖欠全部合同款项。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本律师团队代理本案,请求法院判令自然资源局支付全部合同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二、办案经过
1. 案件梳理与证据固定: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了项目全流程资料,重点核对了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验收文件、整改报告、项目交接清单及绩效评价报告,明确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整改并达到省级验收标准,且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自然资源局的拒付理由缺乏事实支撑。
2. 诉讼策略制定:针对对方提出的 “未完成林权数据整合、未通过完整验收” 的抗辩,制定了以 “验收合格 + 义务履行完毕 + 付款条件成就” 为核心的诉讼策略,整理了项目整改后的验收文件、一年服务期届满的交接材料等关键证据,证明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 庭审重点突破:庭审中,针对对方的抗辩意见,重点论证了项目已通过整改验收并交付使用、付款节点已全部满足的事实,同时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方式,强化了委托人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我方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自然资源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326 万元,并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段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自然资源局全额负担,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
四、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关键事实精准击破:针对政府方以 “未完成验收” 为由拒付的常见抗辩,通过梳理整改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等文件,证明项目已达到验收标准并实际交付使用,直接否定了对方的拒付依据。
2. 逾期损失主张获全额支持:在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主张了以 LPR 为标准的逾期付款损失,最大限度弥补了委托人的资金占用损失。
办案心得
1. 合同类案件的核心是 “履约事实闭环”:此类政府项目合同纠纷,验收文件、整改记录、交接材料是证明履约完成的关键,办案中需重点梳理全流程资料,形成完整的履约证据链,才能有效对抗政府方的程序性抗辩。
2. 面对政府主体,需以法律依据强化主张:政府方常以 “财政流程未走完”“项目未验收” 为由拖延付款,此时需紧扣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已成就的事实,同时用同类案件裁判思路强化主张的合理性,推动法院采纳我方意见。
3. 提前预判抗辩方向,精准准备证据: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 “未完成部分工作”“验收未通过” 等抗辩,提前准备整改后的验收文件、项目实际使用证明,避免庭审中陷入被动,这是本案胜诉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