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网络交友诈骗案。主犯冒充女性在交友平台诱骗被害人,被告人受指使参与,协助制作虚假身份证、参与共同诈骗,涉案金额三万余元,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刘珊律师担任被告人B一审辩护律师,围绕从犯、初犯、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全力争取减轻处罚。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刘珊律师全部意见,认定被告人系从犯、坦白、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依法大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五千元,较主犯量刑显著降低。
律师价值
1. 从犯地位坚决认定:刘律师明确当事人未策划、未指挥、未分取大额赃款、仅提供辅助帮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减轻处罚。
2. 损失全额挽回:刘律师推动当事人全额退赔被害人三万余元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奠定轻判基础。
3. 认罪认罚从宽极致运用:刘律师引导当事人真诚悔罪、自愿具结,配合退赃退赔,实现减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双重利好。
4. 数额巨大案件减轻处罚:在三万余元、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前提下,刘律师成功减至一年二个月,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5. 女性嫌疑人特殊保护:兼顾初犯、偶犯、家庭情况、教育背景等,刘律师提出人性化辩护意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