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中,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时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无业,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人安排下偷渡至境外并参与电信诈骗活动。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当事人被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由我(杨丹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二、办案经过
1. 案件接收与信息梳理:接受指派后,我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重点关注当事人的年龄、行为情节、参与程度及到案经过,明确其未成年人身份、自首情节等关键辩护要点。
2. 沟通与调查取证: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其成长背景、参与案件的具体过程与主观状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核实当事人居住地表现情况,收集其平时表现良好的相关材料。
3. 专业辩护意见提交: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围绕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展开论证,阐X对其适用不起诉决定更符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政策,有利于其教育挽救与回归社会。
4. 跟进审查起诉流程:全程跟进案件审查进度,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辩护意见,充分阐述对本案处理的法律与政策考量,推动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虽实施了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件亮点
1. 精准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紧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围绕当事人的年龄、主观恶性、参与程度及悔罪态度,重点论证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不起诉决定奠定政策与事实基础。
2. 多维度构建辩护体系:从法定从宽情节(自首、认罪认罚、未成年人身份)、酌定从宽情节(平时表现良好、主观恶性较小)及社会调查情况多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全面支撑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的核心观点。
3. 有效推动程序与实体双重成效:通过专业沟通与意见阐述,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当事人被贴上犯罪标签,为其后续回归社会扫清障碍。
五、办案心得
本案办理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层面的工作,更是一项兼具温度与专业度的教育挽救工作。首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将保护与教育放在首位,充分理解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与行为背景,不能简单以成年人犯罪的标准评判,要善于挖掘案件中体现其主观恶性较小、可教育挽救的情节。其次,扎实的证据梳理与沟通是关键。本案中,通过细致梳理案卷中的到案经过、供述材料,结合社会调查结果,才能形成完整的辩护逻辑链条,让检察官充分认识到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积极意义。最后,律师的主动沟通与专业表达至关重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的良性沟通,不仅能传递辩护观点,更能让检察官全面了解案件背后的情况,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未成年人的辩护人,我们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他们回归正途的引路人,一份不起诉决定,或许就能改变一个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