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被告人A】与【被告人B】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诈骗罪三罪并罚,涉案金额较高,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
都燕果律师代理【被告人B】,仅涉诈骗罪,围绕自首、从犯、初犯、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展开精准辩护。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
1. 【被告人B】构成自首;
2. 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3. 自愿认罪认罚;
4. 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未实际羁押。
律师价值
1. 切割共犯责任,降低主观恶性评价:都律师清晰区分【被告人B】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突出被动参与、主观恶性小。
2. 强力促成谅解,消除社会危害:推动全额退赔,取得企业书面谅解,成为缓刑关键依据。
3. 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都律师与公诉人高效沟通,确定最优量刑建议,最终完全获得法院认可。
4. 实现年轻当事人无羁押执行:避免实刑对人生、家庭、就业造成重大影响,达到教育挽救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