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被刑事拘留,面临批准逮捕的关键节点。孙乐乐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开展不批捕辩护,成功促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在后续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持续跟进,深挖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4000 元,实现全流程轻判辩护。
二、办案经过
1、紧急介入,开展不批捕关键辩护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涉案规模、参与程度、获利情况、认罪态度等,重点收集当事人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的证据材料,向检察院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最终促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2、全案卷宗深度梳理,构建完整辩护体系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包括讯问笔录、证人证言、涉案流水、扣押清单、行政处罚记录等,厘清案件事实,提炼三大核心辩点:
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系从犯;
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
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接受行政处罚,悔罪态度深刻。
3、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争取量刑建议从宽
律师就案件事实、情节、量刑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请求在量刑建议中充分体现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为后续法院审判奠定良好基础。
4、庭审专业辩护,重点论证缓刑适用条件
审判阶段,律师当庭发表系统辩护意见,围绕从犯地位、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退赃悔罪、社会危害性、社区矫正条件等,重点论述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实现 “免予羁押” 的辩护目标。
5、全程跟进,推动判决结果落地
庭审后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强调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无再犯风险、社区愿意接收监管,最终促成法院采纳全部从轻、减轻情节,作出缓刑判决。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孙乐乐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判决:
当事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含已缴纳的行政处罚罚款 3000 元);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已退缴);
扣押在案的赌资、赌具予以没收。
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无需羁押执行,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为开设赌场罪典型案件,当事人面临刑事拘留、逮捕及实刑羁押的多重风险。孙乐乐律师以全流程精细化辩护能力,从侦查阶段不批捕、审查起诉阶段量刑沟通到审判阶段缓刑辩护,层层递进、步步为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 + 缓刑的最优结果,彻底避免实刑羁押,彰显了刑事律师在涉赌案件中的专业、高效、负责任的辩护水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