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2023年8月,原告吴X将其承租的某房屋转让给被告汪X,转让费50万元。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及《三方协议》,约定汪X于2024年1月30日前付清。原告依约交付房屋并配合办理了营业执照及消防许可。被告仅支付35万元后,以“消防验收未通过”“需支付店长2万元”为由拒付剩余15万元。原告起诉要求支付余款及利息。樊佳佳律师代理原告。
重要突破点
消防许可已通过:律师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证明消防验收合格,直接推翻被告主要抗辩。
2万元支付给店长无依据:被告主张转让费中包含应支付给店长的2万元,但未能举证任何约定,法院不予采信。
樊佳佳律师价值
樊佳佳律师代理原告,以消防许可等书面证据精准驳斥被告抗辩,锁定被告违约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转让费15万元及利息,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
案件结果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汪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吴X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LPR计算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3399元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