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2022年8月27日,被告陈X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与骑自行车的原告王X相撞,交警认定陈X负全责。王X受伤后住院25天,诊断为骨盆骨折、腰椎爆裂性骨折等,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王X起诉要求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保险公司辩称应扣除非医保用药、护理费出院后减半、精神抚慰金过高。樊佳佳律师代理原告,提交完整病历、鉴定报告等证据,主张合理赔偿。
重要突破点
九级伤残全额获赔:残疾赔偿金71.268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均获法院支持,未予扣减。
护理费分段计算合理:住院25天按全价、出院65天按半价,法院采纳。
非医保用药未实质影响赔偿总额:法院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精神抚慰金和伤残金,非医保扣减未显著降低原告获赔。
樊佳佳律师价值
樊佳佳律师代理受害人,成功锁定被告全责事实,通过司法鉴定固定九级伤残证据,全面主张各项损失。面对保险公司逐项扣减的抗辩,律师精准抗辩,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交强险及商业险合计147.163元赔偿,有效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X各项损失147.163元(已扣除垫付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