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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二审精准抗辩、稳固一审胜诉成果、依法驳回对方不合理上诉、全面维护当事人财产与抚养权权益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离婚纠纷二审案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上诉人林X(原审原告)与上诉人王X(原审被告)因离婚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双方均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二人婚后生育一对龙凤胎子女,因长期矛盾、第一次起诉被判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子女各抚养一人、对房屋、车辆、保险、基金、公积金等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林X上诉主张应按照顾女方与子女原则多分财产;王X上诉主张不应离婚、财产分割不公、抚养费不合理,并在二审提出新的房产分割主张。

办案经过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围绕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范围及分割比例、保险与基金处理、公积金、新增房产等焦点进行审查。双方提交补充证据,法院对一审事实予以确认,就财产分割合法性、比例合理性、证据证明力逐一评议,对二审新提出的房产争议依法处理。

案件结果

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核心判项,对部分表述不当内容予以纠正。
  1. 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2. 子女各抚养一人,各自承担抚养费;
  3. 房屋及车位由王X居住使用,产权成就后协助登记,王X支付折价款;
  4. 保险、基金按一审分割方案执行,林X支付相应折价款;
  5. 公积金归各自所有,驳回首饰、车辆价值、新增房产等上诉主张。


  • 1970-01-01
  • 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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