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X、金X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陈X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金X由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伙同他人在多地开设赌场,组织赌博并抽头获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对案件定性、金额、地位作用提出辩解。
办案经过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控方提交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赌资扣押清单、微信记录、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指控构成开设赌场罪。辩护人围绕罪名定性、犯罪金额、主从犯、坦白、退赃等焦点展开辩护,提出应认定为赌博罪、陈XX从犯、金额存疑等意见。法院对全案证据综合审查,依法认定事实与定性。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 被告人金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被告人陈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二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手机依法处理。
判决理由:二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数额、情节,不认定情节严重;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