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与对方存在借款、购车垫资、保险、购置税、手续费等多重资金往来,经清算形成 125000 元借条,另有一笔 70000 元独立借款。一审法院仅认定 125000 元债务,核算后驳回委托人全部本诉,并判令委托人返还 1287.51 元,70000 元借款完全未予支持,委托人一审全面败诉。后委托王文龙律师提起上诉。
二、案件核心难点
1、账目极度复杂,借款、垫资、还款高度混同:多笔款项跨越数年,无清晰对账,极易被认定为同一笔债务,难以区分清算借条与独立借款。
2、70000 元借条出具给案外人,直接认定委托人身份难度大:借条载明出借人非委托人,一审以 “主体不符” 驳回,二审需突破债权归属认定障碍。
3、一审已完成本息计算,二审推翻核算结果难度极高:一审按 “先息后本” 详细抵扣,二审需精准指出计算逻辑与事实认定双重错误。
4、对方主张 “70000 元已还清”,还款流水被一审错误抵扣:同一笔还款被重复计入,导致独立借款被错误 “清零”。
5、一审全面败诉,二审改判空间极小:一审已形成完整事实认定与计算逻辑,上诉需彻底重构证据与法律逻辑。
三、办案经过
王文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逐笔核对 2016-2019 年全部转账、还款、借条、收条,还原 125000 元清算构成与 70000 元独立借款事实;调取通话录音 + 公安询问笔录关键证据,固定对方自认 “实际出借人是委托人、70000 元借款真实存在” 的事实;严格依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按先息后本重新核算两笔借款本息,指出一审将 70000 元还款错误计入 125000 元抵扣的关键错误;二审庭审中围绕 “债权归属、还款指向、账目区分、利率合法” 四核心构建完整论证,彻底推翻一审认定逻辑。
四、案件结果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额采纳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对方偿还委托人本金 113631.66 元 + 利息 9372.67 元,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实现一审全败到二审全胜的逆转。
五、律师价值
1、破解多年混同账目难题,精准剥离清算债务与独立借款;
2、突破借条主体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的证据障碍,成功认定 70000 元借款;
3、纠正一审本息计算错误,实现二审颠覆性改判;
4、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