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刘伟律师 在线
北京盈科(昆明)律...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刘伟律师代理被告,成功论证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避免企业被认定违法解除而支付双倍赔偿金。通过监控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曾签字确认《离职证明》。最终法院仅判经济补偿23,035.01元,为企业减损近50%,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件过程

原告朱X于2022年2月12日入职被告某副食品经营部,岗位配送专员。2025年7月2日,双方签署《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书》,载明“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所有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毕”“薪资中包含已协商的经济补偿金”。朱X签字后将原件取走。次日,朱X向被告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主张公司单方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后朱X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违法解除赔偿金46.070.01元。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但驳回赔偿金请求。朱X诉至法院。刘伟律师代理被告,主张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

重要突破点

协商解除证据固定:律师通过《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书》复印件(原件被原告取走后撕毁)及报警记录、监控视频,证明原告签字认可“协商解除”的事实。

举证责任分配:原告不认可复印件真实性但无法提交原件,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将“违法解除赔偿金”转化为“合法解除经济补偿”:法院认定系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仅支持经济补偿23.035.01元,较原诉求减半。

刘伟律师价值

刘伟律师代理被告,成功论证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避免企业被认定违法解除而支付双倍赔偿金。通过监控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曾签字确认《离职证明》。最终法院仅判经济补偿23.035.01元,为企业减损近50%,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

确认双方2022年2月12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3.035.01元(而非原告主张的46.070.01元赔偿金);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2026-04-01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刘伟律师
刘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刘伟律师
5.0分热情执业:8年
刘伟律师
15301201****3774 执业认证
  •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 合伙人
  • 工伤赔偿
  •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12、13、15层
一、律师信息概览 刘伟律师,法学硕士,自执业至今拥有8年专职律师经验,现任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高级合...
  • 187 2505 9932
  • w201016113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