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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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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告代理人,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公序良俗原则、婚外情事实、转账流水等关键要点举证论证,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核心观点,认定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且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而无效。结合被告为第三人充值20000元的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被告返还40000元,原告核心维权目的得以实现。

案件详情

- 判决法院: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 判决时间:2026年1月

- 代理身份:原告

- 案件类型:赠与合同纠纷

案件详情

原告田XX与第三人叶XX系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2年4月至2025年2月,第三人叶XX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此期间通过微信陆续向被告转账18笔,合计70740元。上述款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擅自赠与未取得原告同意,且该赠与行为基于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严重侵害原告财产权益。被告辩称案涉款项系正常服务报酬与充值抵扣,拒绝返还。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

我方诉讼请求

1. 依法确认第三人叶XX与被告李XX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

2. 判令被告李XX立即向原告返还70740元;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裁判结果

1. 确认第三人叶XX与被告李XX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

2. 被告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田XX返还40000元;

3. 驳回原告田XX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8元,减半收取784元,由原告田XX负担341元,被告李XX负担443元。

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核心争议为赠与行为效力、款项性质认定及应返还金额。我方作为原告代理人,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公序良俗原则、婚外情事实、转账流水等关键要点举证论证,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核心观点,认定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且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而无效。结合被告为第三人充值20000元的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被告返还40000元,原告核心维权目的得以实现。

律师价值

1. 法律定性精准:准确认定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依法主张赠与无效,法律依据充分;

2. 证据扎实固定:完整提交结婚证、微信转账凭证、账单记录等证据,清晰证明资金流向与基础事实;

3. 有力对抗抗辩:针对被告“正常经济往来”“服务报酬”等抗辩意见,结合第三人陈述与特殊金额转账进行有力驳斥;

4. 维护财产权益:通过诉讼确认赠与无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切实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


  • 2026-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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