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代理供货商通过法院调解成功追回全部货款,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保障执行
审理法院信息: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黄XX在上海XX市场经营水产生意。自2019年10月起,被告牛XX开始在原告处采购虾仁、带鱼、黄鱼等水产品。截至2021年12月2日,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78,749元。原告多次催讨均未果,委托江苏XX居小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本案原告代理人:居小X律师;被告:牛XX)
办案经过: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平衡被告的还款压力与原告的回款安全,既要打破对方拖延推诿的态度,又要避免“判决后仍无法执行”的困境。居小X律师采取以下策略:
固定完整交易证据,夯实诉讼基础——梳理双方供货记录、对账凭证、催款聊天记录等全部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明确被告欠款事实与金额;同时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主张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为原告争取额外资金占用补偿;
精准设计“分期履行+加速到期”条款,破解回款难题——考虑到被告一次性付款存在压力,主动推动法院调解,制定兼顾双方利益的分期还款方案;同时在调解协议中特别设置“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大幅提高被告违约成本,打消其拖延履行的念头;
推动对方承担全部诉讼成本——据理力争,要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进一步降低原告维权成本。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一、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78,749元,分阶段履行(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28,749元,余款150,000元自2024年10月起每月支付2,500元直至付清);
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968元、保全费1,413元,由被告负担。
双方就本次买卖合同争议再无纠葛。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既快速锁定了回款方案,又通过加速到期条款彻底解决了后续执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