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通过法院调解一揽子解决三方争议: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免除应付服务费
审理法院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杨XX与被告杭州XX公司、第三人芦XX因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产生纠纷。杨XX为履行合同向被告支付了相关款项,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杨XX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款项,被告与第三人则主张杨XX需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8,000元。三方协商无果后,杨XX委托江苏XX居小X律师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解决相关争议。
(本案原告代理人:居小X律师;被告:杭州XX公司;第三人:芦XX)
办案经过: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同时处理三方主体的复杂合同关系,既要解除争议合同、为原告追回款项,又要妥善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服务费争议,实现一次性化解全部纠纷。居小X律师采取以下策略:
梳理三方合同关系,厘清各方权利义务——整理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全部材料,明确原告已支付款项、合同履行争议及各方权利义务,清晰界定被告的返款责任与原告的服务费义务;
推动法院调解,制定“解除合同+款项返还+争议了结”的一揽子方案——考虑到原告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累的诉求,主动推动三方调解,与被告、第三人代理人进行多轮沟通,释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及各方的责任;
明确款项返还细节,确保权益落地——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被告的还款时间(2025年4月8日前)、金额(10,000元)及收款账户,同时约定原告无需再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8,000元,三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彻底了结所有纠纷。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三方达成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同意于2025年4月1日起解除案涉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二、被告于2025年4月8日前退还原告款项10,000元;
三、原告与第三人无需再向被告支付物流项目管理服务费8,000元;
四、三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既解除了争议合同、拿回了款项,又彻底解决了与第三人的服务费争议,实现了纠纷的一次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