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代理出借人通过法院调解成功追回剩余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
审理法院信息: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肖XX与被告林XX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被告以偿还个人债务为由向原告借款163,000元,出具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12个月)、月利率(1.2%)、违约金(20%)及律师费承担等。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尚欠借款本金50,500元、利息23,472元、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江苏XX居小X律师向龙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原告代理人:居小X律师;被告:林XX)
办案经过: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兼顾被告的还款能力与原告的权益保障,推动双方达成可落地的分期还款方案,并设置有效的违约条款确保协议履行。居小X律师采取以下策略:
梳理借款事实,明确债权范围——整理借条、转账记录、还款凭证及催款沟通记录,明确被告尚欠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金额;
推动法院调解,制定分期还款方案——考虑到被告一次性还款存在困难,主动推动法院调解,促使被告确认欠款事实并同意分期还款(自2023年7月起每月偿还8,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同时明确还款账户及费用承担方式;
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强化执行保障——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所有未给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幅提高被告违约成本。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一、双方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0,500元、利息23,472元及律师服务费3,500元,共计77,472元;
二、被告自2023年7月起每月15日前还款8,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所有未给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1,038元,由被告负担(于偿还最后一期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既拿到了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又通过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彻底解决了后续执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