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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薛立新律师 在线
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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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千万级工程再审争议,精准围绕造价审计合法性、借款真实性、利息抵扣、合同相对性等核心焦点抗辩,彻底驳斥申请人无理主张,协助法院查清事实,成功驳回对方全部再审请求,稳固原审胜诉成果,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建设工程千万级纠纷再审阻击成功!薛立新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全部再审请求

  代理方向

  代理被申请人(原审被告)XX公司

  判决结果

  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全部再审申请,原审判决维持有效,委托人无需承担额外付款责任。

  案情内容

  本案为标的额巨大、争议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历经一审生效后,实际施工人蓝X以工程造价审计违法、借款不实、利息抵扣不当、应按送审价结算等理由,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企图推翻原审生效判决,向我方委托人江阴某建设工程公司主张巨额工程款。

  再审审查中,申请人提出七大核心理由:质疑《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程序与实体违法;主张应按1.17亿余元送审价结算;否认2000余万元借款真实性;主张借款实为工程款应予抵消;要求支付工程配合费等,争议涉及造价认定、合同效力、债务抵扣、利息计算等多项专业问题。

  我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庭审笔录、审计程序文件、借款合同、收条、还款承诺等关键材料,针对申请人的再审理由逐一精准击破:

  案涉审计单位经四方当事人共同选定,程序合法,审计结论应作为结算依据;

  申请人非建设工程合同相对方,无权直接要求按送审价结算;

  借款有书面合同、凭证及申请人自认,真实合法,利息约定有效;

  工程款与借款系不同法律关系,依约抵扣不违反法律规定;

  申请人主张恶意串通、审计不公均无任何证据支持,纯属主观推测。

  我向法庭清晰论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申请人无新证据、无合法再审事由,其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严格审查后认定:再审申请人理由均不成立,无新证据推翻原审事实,最终依法裁定驳回蓝X的全部再审申请。

  本案在高标的、高对抗的再审程序中,通过专业、严谨、有力的法律阻击,成功保住委托人原审胜诉结果,避免企业承担巨额额外债务,充分展现建设工程再审案件的顶尖代理水平。


  • 2017-07-01
  • 被告
  •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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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立新律师,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学学士。 长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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